一、自卫棍管理规定。
(一)自卫棍限于保安人员遭受人身袭击时自卫防身使用。
(二)不准滥用自卫棍,更不准用自卫棍殴打无辜群众。
(三)交接班时,交班和接班保安员应当检查自卫棍的完好情况,做到交接清楚和责任分明。
(四)造成自卫棍损坏、丢失、被盗的应照价赔偿。
二、对讲机管理规定。
(一)保安员应当掌握对讲机的使用方法,严禁乱调频率。
(二)配备各岗位的对讲机,由当班保安员随身携带,严禁随处乱放。
(三)爱护对讲机人人有责,确保对讲机不被摔、碰、砸坏。
(四)保安人员应当掌握对讲机充电规则,确保电源充足。
(五)对讲机必须随时处于待命状态,严禁随意关机。
(六)不准用对讲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,并做好保密工作。
(七)交接班时,交班与接班保安人员应当检查对讲机的完好情况,做到交接清楚和责任分明。
(八)造成对讲机及辅件损坏、丢失、被盗的,应照价赔偿。 |